圖:棱角編輯部|文:棱角編輯部/小石
2022年9月22日,香港區域法院審理一宗發生在2019年9月21日元朗「私了」案,當日作為控方證人的一名香港警察庭上透露將移民澳洲,申請離港前作供被拒。事件當時受到澳洲港人圈關注,《棱角》收到獨家消息,該名移居澳洲的港警於2022年9月26日抵達澳洲,中文名潘志豪,英文名POON Chi Ho,警員編號為13705。知情人士透露,潘志豪於2019年反送中運動執行職務期間,表現極其進取,對付抗爭者時從不手軟。
前立法會議員、目前流亡澳洲的許智峯表示會向移民局舉報,要求取消該名警員的移民申請。他表示,這是首個有實質證據,直接參與打壓香港自由、侵犯人權的香港警政人員的案例。該警員的移民申請違反了澳洲簽證中的良好品格要求,被視為犯下反人道罪行,他的入境明顯違反澳洲價值,損害澳洲利益。
有移民律師表示,移民局收到舉報後,通常會進行調查,如證據確鑿,或者當事人在申請移民簽證時沒有如實申報職業,移民局可以取消其簽證。如果他是移民簽證的主申請人,其配偶和家人的簽證也會被一併取消。
2021年12月,澳洲參議院全票通過一項人權法案——《自主制裁(馬格尼茨基式和專項制裁)修正案2021》。憑藉該法案,澳洲政府可禁止人權侵犯者、貪腐官員和駭客入境澳洲,凍結他們的資產,及對他們實施制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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